刘强东事件:每个人都是善恶同体的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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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拾遗(shiyi201633)
作者 | 拾遗
01
两天最火的事件,
当属刘强东涉嫌强奸案。
此案曝光后,一些媒体和网民,
发出了这样一种声音:
“在最近发生的刘强东事件中,
很多人选择性失忆了:
忘了刘强东‘十大慈善家’的称号,
忘了京东给16万人提供的就业岗位,
忘了他捐赠亿元助力养老、教育事业,
忘了滴滴事件时他站出来控诉的模样,
…………
现在对刘强东进行攻击的人,
跟白眼狼有什么区别?”
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?
刘强东做过这么多好事,
为什么你们盯着他这点“污迹”不放?
刘强东行过这么多善事,
难道还不能抵消他这点“过错”吗?
02
7月份,多位名人涉嫌性侵,
且有的名人已经承认性侵。
然后,也有很多人站出来呼吁:
“某某某虽然有性侵丑闻,
但他在科学圈/公益圈/XX圈,
还是做出了很大的成就,
我们不应抹杀他的贡献,
应该宽容一下原谅一下,
不要把人家的事业给毁掉了。”
说这些话的意思就是:
看在人家做过很多贡献的份上,
我们就不要追究他们的罪责了。
现在这种看法相当流行,
所以我想来谈谈“功过相抵”理论。
03
毛姆写过一个短篇小说,
大概讲了这么一个事情:
一个惯犯死后接受审判,
审判官是大天使加百列,
证人席上坐着一个伟岸老者。
加百列每宣读一条罪状,
老者就站起来为惯犯开脱罪责 —— 比如,他第一次杀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妹妹。
最后,惯犯被判罚去地狱。
惯犯对判罚结果毫不意外,
他只是对老者感到好奇:“你是谁啊?”
老者说:“我是上帝。”
惯犯感叹说:“那你为什么不做审判官啊?”
老者说:“若我来做审判官,天下就无罪人了。”
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?
伦理的归伦理,法律的归法律。
两者不能互相干扰。
04
长久以来,
很多人都存在一个思维误区,
认为如果一个人的功大于过,
那么功过相抵之后,
这个人总体上来说还是个有功之人。
乍听之下,这似乎很有道理 —— 谁没犯过错呢?
可是冷静想一想,
就会发现事情并没这么简单。
如果功过可以相抵,
那这个社会就会彻底乱套:
我创造了 1000 万财富,
那是不是就可以贪污 100 万元?
我救了 100 个人的性命,
那是不是就可以杀死 10 个人?
我做了 10 件好事,
那是不是就可以强奸 1 个人?
大家心里都在想:
“我做出了这么多贡献,
犯一点错误有什么大不了。”
“反正功可抵过,我虽犯了错误,
但只要找个时间再补功就没事了。”
看吧,如果功过可以相抵,
那整个国家和社会就崩溃了。
05
1938年,张自忠率部前往台儿庄,
参加大会战,抗击日军。
部队行军中,一老乡哭着追了上来,
“一个军官强奸了我16岁的女儿。”
张自忠一听,大怒。
一查,强奸者乃警卫营长孙二勇。
军法官偷问张自忠:“如何处理?”
张自忠斩钉截铁:“按军法,枪毙。”
副军长求情:“留他一命吧,毕竟他救过你!”
孙二勇曾数次立下大功。
他是张自忠手下大刀队队员,
喜峰口长城上,
他砍下了15名鬼子的脑袋。
“七七事变”中,
他率一个半连扼守卢沟桥,
与日军一个旅团搏杀,
桥不动,他也不动。
张自忠代理北平市长,遇刺杀,
他用身子替张自忠挡了三颗子弹。
但张自忠还是坚决地说:“去执行吧!”
一声枪响,张自忠红了眼睛:
“怨我,怨我平时没教好你们。”
哪知孙二勇竟然侥幸没死,
20天后,他一瘸一拐追上部队。
张自忠吩咐:“给他换身衣服,弄点吃的。“
然后,他召开干部大会。
会上,他宣布:“再毙!”
行刑前,他跟孙二勇说:
“你就放心走吧!我会替你多杀几个鬼子!”
一声枪响,张自忠泪洒衣襟。
功过对比,是我们的一种习惯,
常有“三七开”“五五开”“功大于过”“功不抵过”之类的定性。
这种功过比较的辩证法,
用在历史人物的评价上是可以的。
但一旦涉及到违法乱纪,
过与功就不能纠缠在一起进行对比,
过就是过,功就是功,
两者不能混淆起来进行价值排序。
习大大说:“功罪不可以相抵。”
无论曾经立下多大的功劳,
都不能成为做坏事的借口。
06
从刘强东事件延伸出来,
我再讲一个有趣的心理现象 —— 道德许可效应。
这个效应是心理学家莫林和米勒提出的。
莫林和米勒曾经做过一个实验:
让两组学生分别接受两个命题。
第一组学生接受的命题是:大多数女人都不聪明,更适合在家看孩子,而不是出来工作。
学生立马提出抗议:“这是性别歧视。”
第二组学生接受的命题是:有些女人真的不聪明,更适合在家看孩子。
接受命题的学生态度都比较缓和。
接下来,莫林和米勒让这两组人去当招聘考官 —— 判断应聘者是否适合某高层职位。
这几份工作所处行业,
一直是男性主导的,
比如建筑业和金融业。
实验结果让人大吃一惊:
刚刚强烈反对性别歧视的第一组学生,
反而更倾向于选择男性来担任这些职务。
而刚刚态度缓和的第二组学生,
对男女应聘者反而做到了公平公正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?
莫林和米勒说:“那些明确反对过性别歧视的学生,便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有性别歧视的人了,所以便获得了一种道德许可 —— 做什么都不带性别歧视,于是便为所欲为的任性发挥。”
这就是著名的“道德执照效应”:
当一个人觉得自己行了善事之后,
他就会获得一种道德优越感,
仿佛取得了一种“道德许可证”:
我可以心安理得的地放纵一下自己。
07
这种道德许可效应,
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。
“我这周锻炼了三次,必须吃一块提拉米苏奖励自己。”
“我已经学习很长时间了,今天要看电视好好休息下。”
“我这周都没有出去吃饭,应该买件衣服犒赏自己。”
“我刚才给了乞丐几块钱,现在闯下红灯有什么关系。”
莫林和米勒在研究中发现:
和那些记不起自己做过善事的人相比,
清楚记得自己行善经历的人,
在慈善活动中会少捐 60%。
为了弥补家里用电消耗的碳能源,
有的家庭会多花 250 美元栽一棵树,
但这种栽树家庭平均所消耗的能源,
竟然比不栽树家庭高了 10%。
莫林和米勒总结说:
“道德许可是个诡异的陷阱,
当我们行善之后,
会自我感觉良好,
从而允许自己犯错或者作恶。”
08
去年,我们小区有个人被抓了。
他是一家国企的老总,
非常有能力的一个人。
他接手国企的时候,
企业深陷泥潭,亏损数亿。
他接手6年后,
企业不仅还清了债务,
还挣回了十几亿利润。
去年,他被抓的时候,
觉得自己实在超级委屈:
“没有我,哪有企业现在。
我为企业赚了十几亿,
吃回扣200万怎么了?”
这几年反腐案中,有一个现象非常突出 —— 能人腐败。
为什么这么多能人倒在了贪腐路上?
很多都是因为道德许可效应。
我立下了这么多功劳,受点贿不是理所当然吗?
我做出了这么多贡献,养个女人有什么大不了?
“我已经做了这么多好事,应该得到一点奖励。”
这种道德许可产生的补偿效应,
常常会使我们堕落。
当我们觉得自己品德高尚时,
往往会更快地通向罪恶。
09
刘强东事件曝光后,
很多自媒体和网民站出来说:
“刘强东行过这么多善,怎么可能去作恶?”
“刘强东这么励志的人,怎么可能去强奸?”
“刘强东这么有钱有地位,什么样的女人睡不到,还用去强奸吗?”
“我不信刘强东会做出这等荒唐事,一定是有人陷害他。”
刘强东有没有性侵我不知道,
这个还是交给法院去判定吧。
我只是想说:
千万不要以为好人就不会作恶,
其实,好人是很容易作恶的。
主持人柴静有句话说得好:
“电视节目习惯把一个人塑造为好人,
另一个是坏人,
实际这个世上没有好人和坏人,
只有做了好事的人,
和做了坏事的人。”
人啊,都是善恶同体的兽!
- The End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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